一、徵案資訊:經濟部110年「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」(價創2.0),自110年6月1日起接受「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」相關主導學校統一送件申請,收件截止期限為110年7月31日。
(一) 計畫目的:因應國家科技政策與國際競爭趨勢,以補助學界方式,有效促成、培育校園技術團隊之新創事業,引領具前瞻能量之新創事業形成新興科技產業聚落,從而落實本部推動新興科技產業發展目標。
(二) 計畫範疇:以經濟部職掌業務領域為計畫申請範圍,並排除曾接受科技部「新型態產學研鏈結計畫」、本部「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」補助之同一主題申請。
(三) 計畫樣態:以「促新創」樣態衍生高成長潛力新創公司;另以「育新創」樣態強化新創公司體質。
(四) 受理、收件、審查及撥款:
- 受理方式:計畫申請送件以批次受理申請作業辦理,初步以1年受理1批次為原則,並得俟後續狀況調整。
- 收件方式:以接受科技部「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」相關主導學校統一送件為原則;非屬各該平台聯盟之學校,得另洽相關主導學校辦理。
- 審查流程:計畫審查流程為書審→會議細審→決審會核定。
- 撥款對象:本計畫簽約執行學校。
(五) 「促新創」樣態計畫:
- 申請對象:大專院校。
- 補助金額及期程上限:新臺幣3,000萬元/1年。
- 驗收標的:
- 期程內成立新創公司,開發創新產品或科技服務。
- 技轉金/技術股為不低於補助款40%。
- 所衍生新創公司須於結案後至少5年接受追蹤與考核,其績效作為後續審查該校計畫及送件平台之評估參考。
(六)「育新創」樣態計畫:
- 申請對象:大專院校。
- 申請要件:申請學校需聯合成立3年內之新創公司共同申請,且該公司須為技轉自該校技術之新創公司。
- 補助金額及期程上限:新臺幣2,000萬元/1年(僅補助學校)。
- 驗收標的:
- 完成新創產品測試/驗證/試量產。
- 關鍵研發/營運人力加入新創公司。
- 新創公司實收資本額為不得低於補助款25%。
- 技轉金/技術股為不得低於補助款40%。
- 新創公司投入自籌款至少達補助款10%(不含技轉金/技術股)。
(七) 其他規範:
- 學校技術股之股權占比規劃超過16%須經報本部同意。
- 參與新創公司團隊之計畫主持人及協同主持人股權,其現金出資部位不得超過新創公司股權10%。
- 受補助學校簽約前,須完成與新創團隊簽署之技術作價合約書。
(八) 研發成果公告方式:
- 刊登網際網路。
- 刊登全國性報紙,或函告業界相關工會,或辦理研發成果說明會之方式擇一辦理。
(九) 受理申請日及應備資料:本計畫自110年6月1日起接受「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」相關主導學校統一送件申請,收件截止期限為110年7月31日。相關申請資料可由本部技術處網站之學界科專網頁(http://tdpa.tdp.org.tw/index.php)下載取得。
(十) 本公告內容未盡事宜,應依「經濟部推動學術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」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二、「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」辦公室將於5/28上午10:00辦理計畫線上推廣說明會,如有意申請之師長,敬請把握機會參加,【線上推廣說明會公告】:https://ivcpa.tdp.org.tw/Event/entry/54
三、聯絡方式:
因應近期疫情嚴峻,本辦公室配合學校滾動調整相關防疫措施,已逐步施行居家、異地辦公之人力調整,為持續提供全校師長產學合作相關服務,敬請優先利用電子郵件來信聯絡,我們將盡可能即時回覆處理。
國際產學聯盟 林小姐 Email: gloria@mail.ntust.edu.tw
【附件】經濟部110年「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」申請公告